區市場監管局供稿(邢卉麗)3月以來,隨著氣溫回暖,消費者選購換季服裝的熱情逐漸升溫。為了擴大銷量,服裝銷售商紛紛推出“換季促銷”活動來吸引顧客。但有極少數不法商家,抓住群眾喜歡物美價廉的商品的心理,利用所謂的“虛假折扣”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。對此,通州區消費者協會提出如下消費提示:
“虛假折扣”的表現形式有哪些?
一是虛構原價誘導消費:采用“原價100元,限時特惠50元”等話術,實際商品從未以所謂的原價銷售,或通過臨時調高原價制造降價假象。二是模糊折扣規則,宣稱“全場1折起”,但僅有少量低價值商品參與折扣,大部分商品仍維持原價。三是虛假倒計時,設置“限時秒殺”倒計時界面,實際活動反復重置,誘導消費者沖動下單等。
“虛假折扣”違反了哪些法律法規?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定: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應當真實、全面,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規定: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。
消費者如何避免掉入“虛假折扣”陷阱?
一是可以利用比價軟件等查詢商品的歷史價格,或者檢查服裝吊牌、水洗標原始價格信息,比對線上線下同款售價?。二是注意保留交易證據,保存促銷頁面截圖、付款憑證及商品實物照片,避免商家事后刪除活動信息?。三是理性對待營銷話術,不輕信“限量”“最后一天”等噱頭,優先選擇明碼標價、規則清晰的商家。四是通過合法途徑維權,發現可能被欺騙后,消費者可以通過撥打12315熱線等方式維權。
(責任編輯:徐佳男)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
